作者:admin 日期:2011/12/03 11:06 人气:
援用:
据此前媒体报导,IBM曾在劳动仲裁争辩时表示,"2007年6月袁毅鹏曾提出过辞职,因此,双方的劳动关联实际自那时已解除,公司只是出于人道主义才以病假工资的情势支付其工资补贴." IBM在本次申明中再次提及了"出于人道主义斟酌"及"持续提供经济和医疗上的帮助",但未解释该"赞助"是在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前提下的人道主义援助仍是未解除的条件下的"病假期间工资".
IBM公司的官方答复:"IBM一直致力于为员工提供一个保险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引子:
IBM公司在其员工手册(劳动合同的一局部)及所签订的EICC条款上明白写有 "IBM公司将提供一个不歧视的工作环境".
回应:
对于IBM公司此回应自己表示严峻抗议,IBM公司在长达一年的极不"人道主义"行动后,如何能一二再,再而三的大谈特谈"人道主义"!其所向全社会声称并许诺的"Trust"口号何在?
我方在法庭上出示并得到对方认可的一系列物证充足阐明了其所谓"人性主义支援"的虚假性:
a) 申诉人在被诉人处的劳动关系状态一直是"sick leave"(病假且为申诉人治愈后被诉人单方面强迫病假).
b) 申诉人始终领取"工资",www.zhuzhou8.com,而不象被诉人所称"人道主义救助".
c) 案外人IBM公司上海分公司08.02.28的"单方面屡次严重违纪扰乱公司秩序屡教不改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确认了双方劳动关系存续的事实.
d) 甚至于2008年3月,被诉人还为申诉人续办实现人才引进居住证,续办人才引进栖身证的前提是双方至少有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续存,且公司需公章保障其真实性.上诉两要求为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被诉人在总结陈词中所做比方说明逻辑不可逆性的辩护是过错的.事实上被诉人于2008.02即没有为申诉人缴纳社会保险,其辩护词续办寓居证是出于人道主义,为申诉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说法毫无根据.
e) 2008.01.11被诉人中国区人力资源总监发送给申诉人邮件,内容"经由本日的协商,公司认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最好的方式,请进快办理"等字样也足以证明劳动关系从未解除过.
f) IBM上海区人力资源总监许羽禁止申诉人向公司律师的咨询"如何结束病假状态及病院鉴定是否有效"
总: 被诉人作为赢利性质的单位,为申诉人提供长达一年的等同于在人员工的人道主义救助的说法是荒谬的,被诉人没有才能、也不可能、事实上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他的说法.
申诉人于2007年6月19日提出的辞职申请是无效申请:
申诉人于2007年6月19日提出辞职申请,变态私服发布网,因为并非申诉人的实在意思表示,因而是无效的民事行为.重要理由是:
1)当时申诉人正处在抑郁症发病期.根据申诉人提供的医疗记载,2007年6月3日至6月29日之间,申诉人抑郁症病情无比严峻,简直每两小时一个周期,抑郁跟躁狂情感一直变更,难以把持自己的行为,预感本人行为的成果.做事轻率、激动.医疗记载也证实在这一期间先后有两位不同的主任级医师请求申诉人住院,告诉家眷办理手续,并有"防消极"行动字样(对抑郁症,防消极等于防自残),可知申诉人处于抑郁症的重大发病期.
2)根据医学文献,抑郁症发病的一个常见症状就是:"提出辞职,而不能准确预见其效果."因此,袁毅鹏的辞职行为合乎病理特点.只管有关医学文献来自互联网,但也存在名义证据效率,被诉人有任务提供反证.
3)袁毅鹏的行为违反个别常理,辞职行为不但将导致其损失基础收入,而且连获取单位和社会医疗保障救助的权力也将丧失.此前申诉人已经接收医治一段时代,该病的医疗费是很昂贵的,对于一个刚加入工作未几的人来说是很难蒙受的.况且,IBM公司的福利待遇是很优厚的,其没有理由放弃.再说,申诉人根据法律享有医疗期,这是法律规定强制权利,用人单位在此期间是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诉人有什么理由主动辞职呢,除非精神状态异样.
4)被诉人对申述人的精力状态是明知的.2007年6月19日申诉人辞职前,单位已自动部署专业心理参谋为他提供辅助,尔后,依据被诉人供给的证据,单位也晓得他处于:"十分状况".
2007年6月22日申诉人与被诉人协商一致撤回辞职申请能够认定为法律事实:
1)被诉人曾经于2007年6月22日与申诉人口头达成一致,批准申诉人撤回辞职申请.
2)申诉人于2007年6月23日的电子邮件可以显著间接的证明"已经与谢维凯经理协商撤回辞职申请"这一事实.被诉人经理谢维凯于2007年6月25日隐瞒该事实,"批准"了辞职讲演.此后被诉人多位高层知情后,开会认定该"同意"无效,予以撤销.
IBM律师"自杀式"辩解方法无非是为了移花接木:
IBM 面对两大敏感词眼 1)歧视(Discrimination) 2)诚信(Trust),弃卒保车,完整废弃后者,两次庭审庭上"自杀式"辩护方式:宣称07.06我的劳动合同已由我自行提出解除,此后皆是 IBM 巨大的人道主义折磨我一年.IBM 律师大谈特谈"人道主义"不下30多次!
法庭上多位 IBM 高管不惜联手扯谎,且歹意伪造邮件,协同天力亚太心理征询有限公司(EAP)捏造证明.
此外置上述显明事实与人证于不顾,无非是要防止"轻视抑郁症患者潜规则"曝光!
IBM 如斯不惜代价的作为,只能是自欺欺人,反应了其对潜规矩曝露的心虚与恐慌.
14%的自杀率,80%的自杀偏向,中国每年16w人因抑郁症自杀."教训丰盛"的IBM 就长短常异常清晰这一点, 特殊提示,才有了在中国这个法制保障还不健全的土地上潜规则的出生和无所忌惮.歧视抑郁症员工与杀人有什么差别!
答某位匿名留言者 IBM 歧视门的"疑难"
"我并没有违背公司纪律,没有严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带给咱们.谢谢.,更谈不上屡教不改."mm你给香港经理发"争执"邮件,以及在部门内群发的一些类似邮件,不算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么?
(2008-06-22 22:55:43) [删除]
起源:大河报首席:IBM 公司解雇抑郁症员工被裁无效
博主回复:
什么叫做在部分内群发的一些"相似邮件"请光明磊落的站出来说明白,谢谢!我连您们的电话都素来打不通,邮件从来不回应,你们的"屡教"在哪里呢?请不要躲避!
另外,您的意思是 IBM 在明知我 07.05~07.06 抑郁症严重发生的情形下( 多份物证证明,另外法庭上,您们为了瞒哄这一点甚至结合天力亚太心理咨询有限公司伪造证明! ),仍于 08.03 以"严重违纪捣乱工作秩序屡教不改"为由发出单方面解约通知书,是吗?赤裸裸的歧视!
最后,我将保存您的评论,抽空窥测一下您的IP...
致IBM大中华区总裁周玮琨先生的公然信:
请尊敬中华国民共和国的法律
袁毅鹏敬上
同时公司应无前提依法恢复我原岗位工作,我将从接到仲裁书第20天起坚定以绝食来表现抗议,反正吃不起药,不畸形社会生涯的日子,毫无意思.
重申北京益仁平NGO及陆军先生的声名:
作为海内著名的反就业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核心为袁元提供了责任的帮助,益仁平就业歧视法律援助事务负责人于方强认为,作为一个国际有名企业,IBM此举是一个非常初级的错误,岂但违反了其签署的EICC《电子行业行为准则》中"不歧视"条款,还违反了我国《就业促进法》的划定.盼望IBM可能及时意识到自己的毛病,重申"不歧视"条款,仿盛大传奇,为社会做出榜样.
反歧视公益人士陆军以为,近年来,针对健康状态的歧视现象愈演愈烈,从残疾歧视、乙肝歧视、面貌歧视,到糖尿病歧视、抑郁症歧视,举不胜举.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保障社会的公正正义,增进社会的协调安宁,须要国度采用更加有力的破法办法,尽早制订《反歧视法》,从基本上遏制歧视景象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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